山东校长11岁儿子顶替他人入公职?拿工资?

 

11岁开始领国家工资?

7月2号,山东菏泽一校长之子被指伪造档案冒名参加工作,且11岁开始就领着国家工资一事引发热议,据新京报报道,对此,牡丹区应急管理回应称,冒名者邱之豪已因谋取不正当岗位被“除名”开除公职。另外,其父亲也已被免去校长职务,并受到党纪处分。

自称当事人的张健今天在社交媒体上爆料称:1997年自己退伍回到入伍所在地,1999年被分配到了牡丹区林业局,结果没想到,对方一直不让他去上班,直到2005年才由林业局介绍信分配到牡丹区沙土镇林业站。

经人打听后张健却得知,自己没上班的几年间“工资和保险一直正常发放”,这让他更纳闷了。

张健表示,​2014年11月,他查到有个和自己同名、同姓、同身份证号的人在菏泽市牡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班,才知道在1999年自己被当时只有11岁名叫邱之豪的人冒名顶替,对方从当时起就一直拿着国家工资。随后,自己多方寻求说法,都不满意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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